11月20日,来自泸州市中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顺首次“坐堂”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室,成功接访并劝退一位反复上访近20年的“老上访户”。
今年以来,泸州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上级人大工作要求和《律师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引入律师参与人大信访工作进行了探索。新近出台的《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的规定》分三部分共十一条,对做好接访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职责、工作要求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该规定明确要求尊重信访群众意愿,以信访群众自愿接受律师释法为原则;参加接访律师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应向信访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必须以有利于解决信访事项、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严格依法按政策向信访群众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通情理。对信访事项于法有据的,接访律师要认真向信访部门反馈;对依法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引导来访人向有关机关提出;对符合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条件的,依法指明申请程序;对于法无据、于理不合的,对信访人进行引导教育,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息访息纷、化解矛盾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分管副主任谈到,“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2017年“信访治理攻坚年”工作目标,多次对全市各级人大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提出要求。我们通过向外地学习,与本地司法部门合作,从引入律师参与人大信访接待工作进行积极探索,这是地方人大信访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客观体现,也是促进信访案件在法治的轨道上得到有效化解的生动实践。我们认为安排律师参与人大信访窗口接待工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也必定会有效提高我市人大信访窗口接待水平。”
“现在实行专业律师每月固定时间挂牌接访,引入律师‘坐堂’人大信访接待室,就像医生坐诊那样,更加方便群众‘对号上门’”。市人大信访办的工作人员如是说。
刘顺作为中洽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他表示律师协助地方权力机关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也是推动法治建设的一项创新性制度。让律师从第三方法律咨询服务的角度来劝导当事人,实现了专业的事由专业人员来做,来访群众反而听得进去,效果更加明显。
这次来访的赵某某因个人财产侵权纠纷不服法院判决,从1998年开始至今不断到省、市各级相关部门上访,成为小有名气的“老上访户”。这回通过律师专业的法律解释劝导,成功将赵某某引向法院起诉的法律途径,效果比较明显,当事人也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邀请第三方律师参与信访接待表示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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