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除滋生土壤,教育是不可或缺的环节。面对众多幼儿遭受家暴伤害的残酷现实,有针对性地对幼儿开展反家暴教育,势在必行。
日前,教育部正式公布新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与1996年下发的旧规程相比,新规程增加了对于幼儿园安全的规定,明确提出“幼儿园应当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开展反家庭暴力教育,发现幼儿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家庭暴力是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的社会痼疾,依法让其不再得逞,理所当然。在家暴侵害的对象中,幼儿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从媒体报道的相关情况来看,近年来针对幼儿的家暴呈上升趋势。对稚嫩孩子下毒手的,不仅有“狼爸”,也有“虎妈”;而在离异重组的家庭中,继父或继母对儿童的打骂和摧残现象相对更为普遍,令人发指,触目惊心。而那些被家暴伤害的幼儿,慑于粗暴家长的淫威,不敢也没有意识到要向别人求助、向社会求助、向法律求助。在此种现实语境下,教育部以首部反家暴法的实施为契机,要求幼儿园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开展反家暴教育,以普法教育手段遏制家暴对幼儿的伤害,显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对于幼儿遭受家暴伤害,法律从来不乏关注,无论是婚姻法还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此都有明确规定。在法律的明令禁止下,家暴之手仍然伸向了稚嫩的幼儿,其根子在于家暴有着根深蒂固的滋生土壤。受“打是爱不打才怪”“棍棒底下出孝子”等传统不良观念影响,不少“狼爸”“虎妈”对孩子施暴被视为天经地义,并且还以“一切都是为孩子好”进行搪塞。南京李征琴虐待养子后,其生母还状告曝光虐童事件的网站。可见,部分家长头脑深处“不打不成材”的陈腐意识,无疑是幼儿遭受家暴伤害的滋生土壤。因此,不铲除家暴滋生的土壤,即使有了完善的法律,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地遏制对包括幼儿在内的家暴违法犯罪行为。
而铲除滋生土壤,教育又是不可或缺的环节。面对众多幼儿遭受家暴伤害的残酷现实,有针对性地对幼儿开展反家暴教育,势在必行。在首部反家暴法全面实施之际,对幼儿开展反家暴教育,以此提高幼儿的法治意识,让其知道法律对自身权益的保护,进而促其敢于以法律武器对遭受的家暴说不,实乃铲除家暴滋生土壤的题中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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